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地域管辖

一  地域管辖的概念及确定的依据       地域管辖,是以法院管辖的地区与人、事、物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所谓法院管辖的地区,是指一定的法院在一定的地区行使司法管辖权。所谓与人、事、物的关系,是指法院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和所争执的财物具有司法管辖的关系。
    确定地域管辖的依据,一是以司法区与行政区相一致,一定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民事案件由一定司法区的法院管辖;一是以当事人行使诉权与法院行使审判权相一致,当事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当地法院对诉讼行使审判权。     二  地域管辖的种类  
  1  一般地域管辖      根据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称为一般地域管辖。凡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均由其住所地、居住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种管辖制度,人们通常称之为“原就被”,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这种管辖制度建立的基础,是属人的司法管辖原则。属人的司法管辖原则,在大多数情 况下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并不适应客观的需要,因此在法律上又赋予对人管辖原则的灵活性,即某些案件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比如: 对不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要在自己住所地或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特殊地域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地域管辖有: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
     3  专属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有: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因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为对不动产的产权归属或分割等所发生的纠纷,其诉讼标的所指向的是不动产。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继承人死亡地是继承关系发生地,主要遗产所在地是继承遗产的主要确权地。

■ 相关内容
·什么是专门管辖?
      它是指,专门法院之间、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案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权限。解决哪些刑案由哪些专门法院审判的问题。我国受理刑案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


·什么是指定管辖?如何处理管辖不明或有管辖争议的案件?
      它是相对法定管辖而言的,具体是指,当管辖情况不明、或者管辖发生争议、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事实上不能管辖时,可以由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管辖或指定某下级法院不管辖。这样可以避免案件无人管......


·公安机关的级别管辖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释解)本条是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裁定书(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判文书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7    (××××)×执字第××号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字......

·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公有房屋的合用部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有共同使用权的天井、晒台、园地、灶间、卫生间等部位。承租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30日内协调处理,并出具书面意......

·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被反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委托代理人(辩护......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释解)本条是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购房人仅凭签订合同以及付清房款,能否排除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

·拆迁的实施流程
      拆迁实施阶段分以下几种情况:(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

·能否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
      赋予起诉人就自己起诉的案件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上级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一定期间内应当作出明确的答复。主要理由如下:管辖争议不仅发生在法院之间,而且可能发生在法院与起诉人之间。①是法......

·讨债技巧—死地求存催款兵法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是舍难求易,而死地求存催款兵法则是以硬碰硬,专挑硬骨头吃的一种催款办法。  死地求存催款兵法是债权人被逼无奈时采取非常手段,与债务方真刀实枪地干,赁借法院制执行的手......

·工程欠款的风险防范
      1、文件以传真方式传达的风险。风险:传真以其方便、迅捷的特点,在企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但也存在很大风险。法律上,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极低,与复印件相同,万一起......


■ 法律问答
·遗嘱是否有效?借的钱用还吗
·我们一行五六个人在2○12年己交二次溧阳法院案件受理费,(农
·货款如何要回
·郭律师好我52年出生丈夫44年出生一个孩子77年出生
·酒驾事故理赔,您好,您好,无牌无证醉酒驾摩托车与的士相撞,的
·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在拉萨取消了吗
·我是一名在厂普通职工,我想咨询一点法律知识,希
·打架过程中被打者误*打他的人怎么判刑
·2020年10月7日经朋友介绍一装修公司,截止到今年国庆房子
·有 ̄个祠堂开光请我去道喜,我们一个人,其中有一个人在喝酒住院后死亡如果有是多少s
·我妻子被收押在北海第一看守所13仓,罪名涉嫌传销,已经
·两个小学生发生矛盾,请问学校怎样处分该学
·关于买房问题,开始售楼员说我买的是公寓
·夫妻财产分割,夫妻离婚,夫妻离婚,两栋房子,一栋是婚前,一栋是婚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平均工资怎么
·我父亲电瓶车正常行驶右侧车道,一大妈自行车迎面而来,忽然左拐,导致两车相撞谁的责
·他已经付了法律责任 请问还用不用担保人还款
·电动车转让给别人如果别人骑行违规被罚款了会怎么处理
·您好!我想冷询滁州市拘留所有没有一个叫xxx的人,他25号早
·今后选举要延迟两!是吗,今后选举要延迟两!五一次!是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
·有个老板欠我1万元工资打电话不接发信息把我拉黑了我怎么才能把
·叶律师,您好:请问像这种情况能否通过仲裁要回工资?能否进一步
·卢律师好,我想起诉离婚,不知道法律程序,能咨询一下吗
·我充话费太多钱了,想退点回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