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建筑房产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转继承的客体
转继承转移的是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之前,被转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该权利属于财产性权利,具有债权的性质,因此可以成为被转继承人的遗产,即转继承的客体。
根据继承的不同阶段对继承权的性质做出不同的判断,其认为“继承权”一词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性质,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属于“期待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属于“形成权”,而在被继承人的遗产处理后则属于“既得权”。形成权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等。 形成权的主要功能,在于权利人得依其单方之意思表示,使已成立之法律关系之效力发生、变更或消灭。但须注意,形成权与请求权亦有密切关系,即形成权之行使常是主张债权(或物权)请求权之前提条件。形成权赋予一方当事人得依其单方意思干预他人之法律关系,如何保护相对人亦很重要,故关于各个法定形成权法律设有不同的构成要件,并在若干特殊情形,使权利人负损害赔偿责人,且形成权之行使,原则上不得附条件与期限,以避免置相对人于不确定之法律状态 。
形成权有以下特点:
(1)形成权的客体为民事权利和民事法律关系。那些得由形成权的形式而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关系包括债之关系(如接触或终止契约)、物权关系(如物权行为的撤销)及身份关系(如撤销婚姻) 。
(2)形成权之行使是单方法律行为,相对人无义务存在,这是形成权与普通民事权利的显著区别。
(3)形成权大多是依据某种实体的权利而产生,所以,形成权多依附于随这些实体权利而生的法律关系.
(4)形成权不存在被直接侵害的可能[17]。有学者如台湾学者林诚二教授将其概括为“无侵害性”。
(5)其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 。
■ 相关内容
·
什么是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
·
转继承的程序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
·
转继承纠纷案件举证要点
转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
·
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
·
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就是俗称的“飙车”。另一种是机动车驾驶......
·
劳动合同撤销的原因
劳动合同撤销的原因,参照《合同法》第54条规定,可以分为以下类型:(一)欺诈、胁迫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二类: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
·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
1.出借人主体资格2018年4月银保监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
·
出卖人逾期未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应按一年期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
·
关于彩礼返还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
·
企业买卖购销合同经济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区别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都是由银行或其他实力雄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某项交易合同项下的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或指示,向交易的另一方(受益人)出立的书面文件,承诺对提交的在表面上符合其条款规定......
·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包装、检验的要求
买卖合同中应当对物品的包装、检验作出全面严格的约定,以免在物品交付时造成损毁、灭失。《合同法》对物品的包装、检验作了如下的规定: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
·
适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须符合合同特征性义务
1.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除当事人明确约定外,合同签订地并非是确认合同履行地的依据。2.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认定合同履行地需要先确认当事人之间的争......
·
已付全款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被破产清算的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吗
购房消费者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性住房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后开发商被申请破产,在该商品房还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虽然该房屋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但基于购房消费者就所购商品房对出卖人享有......
■ 法律问答
·
你好怎么样才能要到农民工工资san
·
你好王律师,我儿子在上海在上班时间内被工友打伤,住院花了好多
·
劳动补偿,我在一家公司连续干了六
·
运输公司的运费问题希望能解决一
·
是否有责任,我家孩子有先心病一直都是在**医院就诊已经四年了
·
失业保险,外省城镇户口辞职有领吗
·
现在能拘人了吧
·
请问你是和顺劳动仲裁委员吗
·
业邻居楼上长期噪声扰他家装修时沐浴家居不知出了什么问只要洗澡开水的水声特吵,特大也找人查
·
问:我和男朋友分手,之前一起买了一辆货车,借我四万块钱说好规定时间还钱可是现在过
·
张瑶律师你好!我是卖奶粉的,我有个顾客欠了我7000多,现在
·
在她现在带的地方打110还是她所住的市拨打110呢?
·
陈律师你好,我向你咨询一个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我经过别人介绍
·
你好!请问我们这里因为河道改线,,关于土地该给我们怎么算才合法?
·
你好,开的蓝牌货车被导航误带上了高架会怎么处理
·
律师好,我06年买了本村居民拆迁的安置房,当初以为有房产证下
·
0170月中旬进入公司,结果中间20181月公司换
·
找我不服盐城法院一二审的判决,4月20日到省高院审请再审,申
·
老公出轨和小三同居
·
乙方在甲方的地皮上建造房屋,合同到期后,建造的房屋归哪一方
·
行政许可不予许可后,能不能重复申
·
本人因工作不慎由空中坠落于地面钢板,造成颅骨骨折,颅内出血,
·
我是农民工一家四口人去年来到南宁市武鸣区里建正安农场百香果地
·
请问到社保怎么样申请劳动仲裁,费用多少?
知识产权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海事海商
再审申诉
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
.|.
短信咨询
.|.
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
首页
来访导航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