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延期审理、中止审理、休庭的区别

休庭是法庭审理程序的暂停,以便庭审人员休息或进行合议或出现其他情况时适用的一个程序。而闭庭的意思是指庭审程序的结束,一旦宣布闭庭,庭审就结束了。
延期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相关内容
·增加诉讼请求时,是否必须重新为被告指定举证和答辩期限​
      1.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时,是否需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取决于增加诉讼请求的具体情况。如果该增加的诉讼请求基于新事实或者新证据,原则上应给被告指定新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以便其能......


·申请再审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第三人不到庭如何适用法律?
      对第三人不到庭的诉讼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可比照民诉法有关原、被告不到庭的法律规定适用法律。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


·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


·诱惑侦查的实施条件
      诱惑侦查学术界又称其为警察圈套、侦查陷阱,其本身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使用诈术,二是利用对方的某种欲望。因此有学者称其为“肮脏手段”,认为其有损害国家威信,违反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

·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同居期间一方名下房产拆迁,分手后对方能否取得拆迁利益
      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

·婚前房产一方婚后加名,离婚时能否平分
      房产现登记为双方共有,因此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在具体分割时,需考虑房屋的合同签订情况、购房款支付情况、税费支付情况等案件事实,比较双方对房产来源的贡献大小。虽然房产在双方婚......

·偷税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

·邻接权——表演者的权利、义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的规定,表演者应履行取得许可和支付报酬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

·什么是假释?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假释,是附条件的提......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怎么办?
      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一般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行使管辖权,比如,遇到了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

·如何理解违约金过高?
      《民法典》合同编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


■ 法律问答
·我老公被拘留了,如何才能见到他?
·你好律师麻烦您和你咨询一下
·汽车事故请教,请问我的车既买了交强险
·建筑物高度遮荫怎么赔赏,南水北调桥梁高度遮荫怎么赔赏
·关于员工无辜旷工,公司有什么办法
·婚前協议书有效吗
·主人在家,有人冲进来砸东西,这属于什么性质
·你好律师,我是郑州市的,上周日去巩义玩,在景点停车场被我的车被另一辆当
·我两儿子在去年卖了二盒盐酸曲马多,一盒卖在xx,一盒卖在安溪
·男女想复婚女方娘家不给户口本能复婚吗
·岳父率領他全家 軟禁我的媳婦和我的小閨女
·您好,请问是否有些在逃人员的名单不是网上公开的
·我把在网上下载的电子书和教学视频刻录成光盘赠送给别人算侵权吗?
·一个朋友欠了我两万多,到现在一直说没有钱,当初说的是从一月份
·请问我是单亲妈妈。孩子已经在离婚的爸爸哪里上学啦,我已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你好我一个朋友借我一万多块钱打电话给我说了好多次都不给我,就
·我跟我老婆离婚,小孩跟我,她看小孩,我要不要抚养费
·青岛市黄岛开发区关于对方停运损失费的问题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你好,请问外地人离婚能在王江泾起诉离婚?
·我想到龙潭监狱第三监区去找一个人叫xxx,我是她女儿想去探监
·档案在哪里,毕业后把档案放在了县人事中心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我和丈夫分居多,他不愿离婚,我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们,你们好! 我和一家公司签了一份服务期协议,就是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