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商标专用权是否可以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按照质押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及权利质押。商标专用权的质押属于权利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商标局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对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一)质押申请     出质人和债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质押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及质权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质押的原因和目的;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申请人提交的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对符合申请要求的,登记机关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二)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商标局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对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     (三)质押登记的撤销、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1、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     2、发现有不予登记的原因的;     3、质押合同无效的。     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其他原因发生质押权利转移的,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 相关内容
·审理商标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简介
      为了正确审理商标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于......


·法律对商标印制的规定
      对于“商标印制”,《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是这样定义的:“本办法中的‘商标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商标标识的行为。”由此可见,商......


·新商标法与旧细则的适用问题
      新《商标法》颁布施行后,目前与之配套的《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修改工作正在加紧地进行。为了使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有效地保护商标权益人的利益,国家工商总局经过研究,......


·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类似商品”
      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其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场所等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引起消费的误认误购,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判为类似商品。例......


·立案的材料来源
      刑事立案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一、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刑事诉讼法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一)客体......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

·拿着离婚协议可以办理房产过户吗?
      现实中,经常遇到房产登记在双方或者另一方名下,离婚签署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拿着离婚协议去办理过户却被要求另一方过来签字,或者干脆告诉你材料不符合条件,不能凭借离婚证、离婚协......

·医院的医疗风险管理
      1医疗护理业务工作方面。①促进院、科两级专业技术责任制度;②实施临床程序守则以减少不同单位临床做法上的差异;③实施急症分流制度;④制定药物使用安全手册,药物标签自动化,出版药物新知......

·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限制
      按照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这里所指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

·讨债技巧 —抓住把柄,攻其薄弱环节
      一般知法明理者会识时务而认账,但多数情况是对方厂长,经理似乎谁也不怕。仔细揣摸,真正欠债不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有一、二项要怕的事情。对方究竟怕什么,须根据不同形势不同性质对象的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盗窃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近出台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以下简称《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

·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

·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当事人基于买卖合同提起诉讼的,其请求权基础是买卖合同;因此,在诉讼中,其首先应当举证证明买卖合同的存在与成立。当事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主要通过两种途径:(1)证......


■ 法律问答
·我们分居3年,他以前还有打我,小孩10个月放达州,他没拿1分
·芜湖市第一看守所接见曰是那天啊
·我自己开有实体店,想招代理,可以收取代理费吗?
·我是17给他干的活说底结清,结果到了底也没给一直拖到现在打电话也不接了我们两个人一个欠2万一
·请问下,如果自己种的烟丝,然后想打包一些坐高铁,可以带上高铁吗?当然,不是用来贩卖
·蔡律师你好,我和老公分居一年多了,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总是
·您好,请问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需要几份?
·公司是这样通知我的 不予用通知 01752日进入本公司工作
·你好,一般看守所最长能呆多久判刑
·你好~请问我在海口这几打工五个多月了没发工资~请问有该怎么办能拿到
·小区内车位有限,而车辆又多。应该怎么办?
·责任认定没出,对方要做垫付费用,我没有付可以吗
·为了打架伤害
·房产归属问题,您好,您好,我的一个朋友为了房屋要贷款所以与我
·钱被骗了能起诉他吗
·单位能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么?
·结婚两,半后分居,女方和男方分开出去打工。分居一后,女方和男方再次共同生活两个月
·没有缴纳社保,请问公司没有给缴纳社保
·我不想做了,上个月的工资会不会发给我san
·我和老公结婚两年有孩子不培养生活费也不给孩子从出生就送上来给
·因单位裁员提前与员工解约合同,单位需赔付员工多少
·遇见家庭时,他就采取不理我,分开睡等,怎么办,是不是只有离
·一十字路口,我直行,另一公交车车头左部撞向我车中部位置,警察
·我现在送钱给看守所的亲人怎么样才送去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