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多重买卖合同如何履行及侵权的认定

    一、多重买卖合同怎么履行          1、多重买卖合同的各个买卖合同均尚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自由选择某一买受人履行合同的交付义务,但同时,其他买受人可依《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以履行合同违约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买受人也可依《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并就合同未履行遭受的损失向出卖人要求赔偿。          2、如果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之所有权转移给前买受人的。则此时,出卖人与后买受人订立买卖合同实际是处分没有所有权的财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后买受人可以申请撤销该买卖合同,也可以依据生效的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于后买受人。前买受人不得以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已生效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主张该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无效,但前买受人可以向出卖人主张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二、多重买卖合同侵权的认定          1、须以多重买卖为发生侵权行为的前提条件。          2、这种侵权行为以财产权为侵害客体,包括所有权和债权。对于其他无法买卖的财产权,如典权、抵押权、知识产权等,或者人身权,不能成为多重买卖中侵权行为的侵害客体。          3、这种侵权行为是一种非典型的侵权行为。具体表现在:它实际上包含了两种侵权行为,即侵害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和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具有侵害客体多样化的特点。它的行为人并非固定,而是在多重买卖中的任何一个主体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人,具有侵权行为主体复杂化的特点。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多样化,侵夺、抢先登记、另定买卖关系等,均可构成,具有行为方式不规范的特点。    

■ 相关内容
·保证期间的种类
      保证期间按形成方式可分为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按保证的性质又可分为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      一、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 ......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


·合同的种类
      虽然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分类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比较通行的说法,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


·“先盖章后打印”的文件是否有效
      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原有印章(印模)处加盖公司印章,与公司使用的印章一致。虽然该材料系“先盖章后打印”,但在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盗盖印章之事实,先行盖章行为具有概括性授权和追认属性。......


·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

·无权代理
      代理词本人受江苏***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原告甲的委托,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现就本案作如下的代理意见。  乙为无权代理行......

·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转让。著作权转让,著作权人和受让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转让的权利内容,未在合同注明的转让权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著作......

·抵销权的行使应受到必要的限制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在执行程序中,出现个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时,为防止损害第三人特别是个人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抵销权的行使亦应受到一定限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在对债权抵销进行审查......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省××......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分布)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一、总则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票据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是指出卖人出卖的物品经双方约定,必须要达到的技术等级,如国际认证标准、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或者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其他标准,出卖人出卖的物品达不到合同约定......

·工业类合同(二)
      目  录    1)总则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

·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拆迁有哪些补偿?
      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


■ 法律问答
·怎样申请食品专利,精英律师团
·我的车停在车位!被枯树枝掉下砸碎玻璃,可以找物业赔偿吗?车位是明交停车费的固定车
·十一月十三号我早上上班踦电动车,被别克汽车撞了,住院治疗,交警责任分成汽车全责,我手指骨折,漆关节软
·上班的时候被三个同事打了,
·*博被抓,老虎机*博游戏
·没有同等价值的财产怎么有什么办法能申请财产保全
·我家住在城里自己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可我没有工作想代款建房可以
·房子没退 然后他租给别人了
·我是退伍军人,今年78周岁了,我告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你好我是商户物业说我揉面机扰民了!我该怎么处理
·取暖费问题,可以要求丙单位负责
· 她来我家搬东西 我该怎么办呢?
·被诈骗6000元人民币派出所不了解情况不做笔录就定为民事纠纷..
·分居八年了妻子找不到,xx找过我一次说是触犯法律了
·离婚协议该怎么写,我是山东日照农村的
·女儿女婿过世有一个女儿,岳父岳母有分女儿女婿财产吗?
·家人因为醉驾,没有任何事情,被刑事拘留三个月,进去查体时发现
·咋骗76000了,能不能缓刑,
·我什么时候可以拿车?,我的车出了交通事故和对方协商不了我什么时候可以拿车?
·劳动合同未签发生纠纷怎么算
·监狱怎么汇钱,帐号是25位数,汇不进去
·无锡老家2006年拆迁,未通知本人,本人亦未曾授权、委托任何
·王律师您好!我是湖南人,我儿子在泗阳县牵扯到一个刑事案件,请
·长安单排小货车家庭用五了报费有补贴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