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量刑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2克以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4克以下,鸦片、氯胺酮、美沙酮40克以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2千克以下,咖啡因10千克以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在四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毒品犯罪次数、毒品数量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1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增加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克,增加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20克,增加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三唑仑或者安眠酮1千克,增加六个月刑期;
(5)每增加咖啡因5千克,增加六个月刑期;
(6)每增加一人或一次,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二、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7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4克,鸦片、氯胺酮、美沙酮140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7千克,咖啡因35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毒品犯罪的数量未达到前款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在戒毒场所贩卖毒品的;向多人或者多次贩卖毒品;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1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增加一年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克,增加一年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20克,增加一年刑期;
(4)每增加三唑仑或者安眠酮1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5)每增加咖啡因四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6)毒品犯罪的数量达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标准,同时又具有第2款所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先按照本款第(1)至(5)项的规定增加刑期,然后按照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的刑期;
(7)向三人以上贩毒或者三次以上贩毒的,每增加一人或一次,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法定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10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鸦片、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10千克,咖啡因50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5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增加一年刑期;
(2)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克,增加一年刑期;
(3)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100克,增加一年刑期;
(4)每增加三唑仑或者安眠酮5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5)每增加咖啡因20千克,增加一年刑期;
(6)每增加一人或一次,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四、法定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50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鸦片、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50千克,咖啡因200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以有期徒刑15年为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以有期徒刑15年为量刑起点。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向未成人出售毒品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毒品再犯,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3.对同一宗毒品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两种以上行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具有其他可以从重处罚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运输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4.居间介绍的;
5.其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情形。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1.盗窃、抢夺、抢劫毒品的,应当分别以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定罪。量刑时,可适当参考当地毒品非法交易价格计算犯罪数额。
2.对被告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两种以上毒品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量刑时可以将不同种类毒品统一折算成海洛因计算毒品数量后依法裁量刑罚。具体折算时,对刑法、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了数量标准的毒品,应依照刑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量标准比例进行折算。对于刑法、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数量标准的毒品,有条件折算成海洛因的,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非法药物折算表》进行折算。

■ 相关内容
·恶意欠薪罪的构成
      工资薪水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更是一个家庭得以稳定和谐的基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历过一段拖欠工资、逃匿支付工资的黑暗时期以后,国家越来越重视劳动......


·嫖娼在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
      嫖娼被派出所抓了只罚款可以吗?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只有特殊情况,可以不予执行行政拘留。比如年龄已经超过了70周岁的、年龄在14-16周岁的、年龄在16-18周岁的但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诈骗罪和盗窃罪都属侵财型犯罪,诈骗罪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必须要行为人刻意制造欺诈行为,使得被害人因此产生认识错误,从而使得财物转移与获得。而盗窃罪一个重要特征......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大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判断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是对吴英涉嫌集资诈骗案定性的决定性问题。 ......


·离婚有价证劵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难以确定的话,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

·缺陷工程分包商和供应商的质量责任
      分包商对缺陷工程的责任规定的分包合同中,而分包合同的质量责任与主合同的责任是联系在一起的。此外,分包合同中可能还有特别的质量责任规定。我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

·什么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

·如何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 ,通知明确,申请执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追究“老赖”的刑事责......

·疫情影响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因生产经营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用人单位需要裁剪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

·车辆减值损失鉴定中的注意事项
      随着贬值损失鉴定机构及其鉴定方法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大都持肯定态度。    1、车辆贬值赔偿责任    车辆贬值......

·诉讼离婚程序分哪三步?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因此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司法解释第15条虽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该解释的核心点是“拒不支付”。起草者认为“拒不支付”系“对于仅有拖欠劳动者延长......

·劳动合同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在企业的实际管理中,人力资源部门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时常遇到一些员工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或虽收取文书但拒绝......

·涉外结婚的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当事......


■ 法律问答
·周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一般事实构成诈骗罪而且金额高达五百
·我和老公没有结婚证 要是分手孩子归谁
·请问,房产公证需要那些手术
·洋浦经济开发区看守所的对外办公电话号码是多少?具体地址在哪?
·家庭家暴行为需要问问律师
·我该怎么办呢?,现在我包了一辆出租车
·交通事故,我家17.5米挂车在半夜2点多因车坏了
·拖欠我们工资,您好,您好,我们目前面临这样的问题,拖欠我们工
·请问这个大概是怎么分的,男方在外面吃喝嫖*在加吸*
·你是你好,房东先动手打了我,我的脸被他们打伤了,晚上摄像头没
·工伤工资计算,你好,你好,我在电缆厂上班,有一年多了在今年8
·环有个兄弟在汉口火车站盗手机被车站派出所抓了,现拘留在江汉看
·婚姻问题:她没有和我办理离婚手续,就改名换姓和他人生了孩子,
·你好,要离婚的话,女方什么都不要,就净身出户的,两个小孩,一
·旅顺口律师单联春收了我陆仟元律师费一年多了也没办成事,要钱也
·我老妈在淮委医疗事故,昨晚的事
·今天在超市买了一件打折的衣服,回来后发现不合适,但没有质量问题,可以退款吗,发票
·XX分期没有还款,现在说是法院起诉了,可信吗,而且欠了3600现在要还6200算
·我们分开七年了,没在一起生活。我想离婚他也同意就是不回去。我
·购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额,在多少范围以内是合法的?
·商铺不营利,我想让开发商赔偿
·建筑工程拟申请再审。欠款利息起算日期、按定额扣除水电费用是否
·我以前在绍兴工作买的社保,现在回杭州了,请问社保可以
·合同,我父亲与他人合作的水库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