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南京环境犯罪辩护律师
南京环境犯罪辩护律师解决环境犯罪辩护纠纷,提供环境犯罪辩护法律咨询环境犯罪辩护环境犯罪辩护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江苏省关于污染环境罪量刑的规定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走私认定 ·
哪些情形构成污染环境罪? ·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
"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形
·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害物质的认定
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OrganicPollutants,简称POPs),是... ·
江苏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2017]126号关于我省执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情节严重”、... ·
非法采砂犯罪案件犯罪情形
1.非法采砂具体位置,起止时间、采砂的数量及质量、用何方式、使用何种工具采矿.www.njLawyer.cn。2.非法采砂的具体实施情况,组织结构,“采、运、储、销”各个环节的连接和实施方式,团伙型还是松散型。3.采... ·
江苏省关于污染环境罪量刑的规定
(一)量刑起点的确定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半;构成“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二)基准刑的调节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污染物种类、...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走私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四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 ·
江苏省关于污染环境罪量刑的规定 (一)量刑起点的确定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半;构成“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二)基准刑的调... ·
单位负责人纵容随意排污是否构成污染环境单位犯罪? 对于污染环境单位犯罪认定的具体情形,刑法第338条和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应当结合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一般规定和相关解释进行认定。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 ·
污染环境犯罪事实的认定 1.证明污染环境案件发生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环境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公安机关的110报警记录、受案... ·
水资源污染刑事案件现场调查要求 (1)环境监察人员必须持证上岗www.da64.net。现场调查取证以及笔录制作等环节,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完成;(2)环境监察人员应当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危害... ·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严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是: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 ·
非法采砂犯罪案件犯罪情形 1.非法采砂具体位置,起止时间、采砂的数量及质量、用何方式、使用何种工具采矿.www.njLawyer.cn。2.非法采砂的具体实施情况,组织结构,“采、运、储、销”各个环节的... ·
"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形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以下情形为“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许可证被吊销、撤销的;(二)许可证有效期已经届满的;(三)许可证被收缴、暂扣的;(四)借... ·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吸收《2013年解释》的规定,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作为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之一。对于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的认定,实... ·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害物质的认定 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南京环境犯罪辩护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057670467(微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咨询中心.|.收费标准.|.联系方法
©Copyright 1995
南京环境犯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