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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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地址:鼓楼区宁海路 · 电话:025-12368 · 电话:025-12368 法院简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年,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全院现有在编人员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其中博士人,研究生人 。 机构设置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为个: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二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二、三庭、执行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处、纪检组监察局、机关..、老干部处、司法警察总队、新闻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技术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为单独编制的事业单位。 法院建设 近年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执法办案方面,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稳步推进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在司法公开方面,实施“看得见的正义”工程,建成互联网庭审视频直播平台,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联合有关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通气会。全省所有法院均建成门户网站,绝大多数法院开通了官方微博。据年中国社科院调查统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透明度位列全国高级法院第二位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以“一个门户、九大平台” 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抓手,精心打造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上执行指挥中心、网上办公办案系统、数字审判委员会、远程视频接访和提讯系统,全面提升审判执行、便民诉讼、司法公开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 所获荣誉 近年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共荣立集体一等功个次,个人一等功人次,集体二等功个次,个人二等功人次,个人三等功个次;先后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优秀教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荣获“首届中国法院文化论坛组织奖”、“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等称。 。 相关机构: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详细地址:建邺区下圩村 乘车路线: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河西万达广场、苏宁睿城向西),公交路在下圩村下即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0000 ...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详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 联系电话: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地址位于石杨路26号,靠近友谊河路、顺天大道、红冠圩路和安江河桥。周边交通便捷,途径多条公...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区分局 建邺分局各派出所: 滨湖派出所 地址:建邺区集庆门大街中北英郡小区原售楼处 电话: 南湖派出所 地址:建邺区南湖路 电话: ... ·南京市滨江开发区派出所 南京市滨江开发区派出所 盛安大道 A 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 天成路 电话: B 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农村工作局 ... ·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 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 地址: 俞家巷临 电话: 年,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区个社区和部分重点企事业单位,安装了“中国检察数字视频”移动终端。这一深化和创新检务公开的新媒体... ·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 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 地址: 宝塔路 电话: 年,全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和市院争当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 电话:025-12368 · 电话:025-12368 · 简介:年月日,在原下关、鼓楼区域合并后...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漆桥法庭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漆桥法庭 详细地址:漆桥镇双牌石大街 · 电话:025-12368 · 电话:025-12368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全省优... 员工在休息时间之外加班的,具体可以分为单位安排加班与自身自愿加班。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会支付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要是员工自愿加班的话,那么此时能否索要加班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自愿加班的.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房产证?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行政强制执行前的通知规定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前的通知规定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前的通知规定是必须要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一、什么是债券?债券(Bonds/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基于义务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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