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如何分工的?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南京海事法院自2019年12月4日起履行法定职责,成为继广州、上海、青岛等地之后成立的第十一家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
· 电话:025-12368
· 电话:025-12368

作为一家全新的法院,它由哪些部门组成,具体又是如何分工的呢?今天我们来一一解答www.nj64.com

南京海事法院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查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监督庭)、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南京律师网。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还分别在辖区内的连云港、南通、泰州、苏州四个城市设立了派出法庭。

一、院本部和4个派出法庭地域分工
连云港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盐城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南通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南通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泰州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泰州市、常州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苏州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发生在江苏其他地区的海事海商案件由南京海事.院本部审理南京律师网


二、院本部和4个派出法庭案件分工
4个派出法庭实行自主立案。对于属于南京海事.管辖但不属于派出法庭审理范围的案件,根据跨域立案要求,派出法庭应当收案后移交院本部或其他相应管辖权的派出法庭审理南京律师网

下列案件,集中统一由院本部审理,派出法庭不予审理:
1.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及再审案件;
2. 执行异议审查和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3. 海洋、通海水域环境污染案件;
4. 海事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5. 海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6.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海事判决的案件、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海事判决的案件;
7. 涉及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案件;
8. 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9. 其他应由院本部审理的案件。

三、联系方式
南京海事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2-1号
邮编:210029
电话:025-12368
电话:025-12368

★遇到海事海商纠纷,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第一案” |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农村脱谷 人在机动车上掉下后让脱谷机压了
      人这在机动车上掉下后让脱谷机压了人现在是多处骨折很严重就是好了人也干不了重活了这样车主应该索赔多少车主现在没拿多少钱在法...

  • ·离婚时,我们能分房屋拆迁协议中父母的平方吗?
      离婚时,我们能分房屋拆迁协议中父母的平方吗?...

  • ·劳动争议仲裁开庭时间推后
      请问,我父亲委托我申请的劳动仲裁申请开庭时间原来是通知我1月25日开庭但今天21日的时候又通知我推后到3月9日开庭,我问...

  • ·我在万泰城买了一套住房,违约睌交房十个月,期间我更换手机号了
      我在万泰城买了一套住房,违约睌交房十个月,期间我更换手机号了,交房时没通知到我,我又晚收房四个月,开发商不按合同给我违约...

  • ·社保网上查询,在广东买了社保如何上网查询
      在广东买了社保如何上网查询...

  • ·无牌照无驾驶证的摩托车撞在有牌照有驾驶证的轿车上轿车应承担什么责任医药费怎么算
      无牌照无驾驶证的摩托车撞在有牌照有驾驶证的轿车上轿车应承担什么责任医药费怎么算???...

  • ·动迁没有户口的公租房里面利益归谁
      各位老师。我家属于实际的同住人,有两本独立房卡和对应的两间房(都在一个门牌号里面)。一本房卡(其中一间房)上有承租人和所...

  • ·因酒驾,拘留两个月,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以判刑。开庭没有
      因酒驾,拘留两个月,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以判刑。开庭没有通知家长,被行拘人的位置不知道在哪里。...

  • ·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地皮买卖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

  •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

      一、支付费用的义务。

      支付费用,是批受托人为完...

  • ·一、女方婚前怀了别人的孩子是否违法?
      一、女方婚前怀了别人的孩子是否违法?不违法,婚姻自由,隐瞒行为只是属于道德行为,法律并不做评价,不过男方如果再婚后才知道...

  •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一、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

  • ·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一、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

  •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几年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几年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

  •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要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去看,如果故意伤人行为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以上,就会构成故意伤害...

  • ·合伙企业的解散有哪些原因
      合伙企业的解散有哪些原因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

  • 相关机构: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
    ·江苏省检察院
    ·南京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栖霞法庭
    ·定远律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派出法庭管辖范围如何分工的?
    ©Copyright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