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定金罚则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     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的定金条款,无论合同当事人哪一方违约,都要承担与完全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就是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除返还支付方支付的定金外,还应支付给支付方与定金相等数额的钱款,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     在国际贸易中定金罚则也被广泛应用,其主要目的是促使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时,约定定金条款应当充分考虑以下事项:     1、注意区分定金和预付款,二者就分别签订,不能在同一条款中约定,以防产生歧义;     2、对定金数额的确定要明确具体,尤其要约定定金的处置办法;     3、如果在合同中同时签订了定金和违约金,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履行合同的一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能合用。

■ 相关内容
·强制履行的有效要件
      构成强制履行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违约行为。2、必须有受害人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3、必须是......


·违约金与滞纳金在合同中的适用
      违约金与滞纳金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由于我国群众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往往不能分清违约金与滞纳金的区别。若仅仅因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滞纳金,没有约定违约......


·如何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
      《民法典》合同编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


·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


·骗取出境证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

·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发生于有......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

·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

·未成年人可否购房办证?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

·解除合同的同时能否使用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是否还需......

·车位被抵押,购房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1.车位虽不属于住宅,但依法属于满足业主住宅需要的必要设施,属于商品房所提供居住功能的必要延伸和拓展。车位使用权与业主居住权密切相关,具有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属性。对小区业主而言,......

·同居后分手财产怎么办?
      具体而言,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和非人身关系财产,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怃恤金、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

·当事人已支付约定过高的违约金的,还能否主张返还?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


■ 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返還二套房,我的兒子與媳婦在婚姻期間
·你好章律师;我有收到绿城物业委托你下发的律师函,我想问下绿城
·2000年诉讼保全申请一案,天门市法院到现在不执行,被告财产
·江宁区金箔路车祸
·离婚后孩子归我,男方必须付出负担费用给孩子
·您好!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中介产生了契税纠纷,他告诉我的税
·请问:我孩子误入一假酒小作坊,才工作l个月,拿一个月工资,本
·我家客运车在624发生交通事故,车子一直在交警队扣留,7
·孩子19岁了夫妻离婚,孩子是否要判?
·行政处罚中的现场拍摄的照片,属于证据中的哪一种?
·父母离婚 因母亲在外有? 离婚?子女怎么才可以不用去对母亲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双
·未婚买房,未领证分手,房产问题
·湖北荆州沙市区,原电厂宿舍楼018月左右被纳入拆迁范围,目前急需用钱,请问有什么
·车祸出院后怎么赔偿,车祸出院后怎么赔偿
·经济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法院鼓楼区
·五一买了房子,贷款买办不下来,申请退款,开发商不给答复,应该
·请问:我多处伤残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咨询一下,我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2月
·公司要付法律责任吗?,我的一同学私刻公章诈骗中石化某公司汽油若干吨
·房产出售可以委托他人吗?
·您好!冒昧打扰了,我是广西的一名乡村小教师,我现在遇到了一件
·醉驾逃逸撞死人一般判多久
·现在办收坚手续是不是就可以拘留了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