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监视居住的法律缺陷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显然要比取保候审强得多,对这两种强制措施没有附加条件地选择适用,应该说很不科学。

1.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程序规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对于监视居住的执行,刑事诉讼法和相关部门的实施细则均作了规定,总体来说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所、居所等活动空间的限制;二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自由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但到底限制在什么范围之内,各方面的规定都没有明确,这就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被监视居住者的义务:不得干扰证人作证和不得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但如何在监视居住中发现被监视居住者违反法定义务的情况,却缺乏有关配套措施和规定,在实践中很难杜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

2.监视居住的规定忽略了对第三者权利的保护。我国对监视居住对象的行为的要求是“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在现实生活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是与家庭成员生活在一起,这些家庭成员并不涉嫌犯罪,其合法权益当然应当受到保护,但监视居住所含之义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所的监视,这就导致生活在这个住所里的其他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也处于监视之下,其生活隐私也受到了一定的侵犯。我国诉讼法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使得执法部门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

3.三机关就监视居住的解释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在三机关的解释中,各部门都体现了自己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观点,造成了不协调之处,主要体现为:(1)三机关对变更监视居住的条件各不相同。(2)有的实施细则有扩充解释现象,如公安部实施细则中规定对被监视居住者的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的扣押,就是对诉讼法原义的突破,扩大了自己的解释权。(3)三机关对监视居住的规定出现了重复决定的情况,导致了监视居住期限过长,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出入。

4.无权利救济措施。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人身自由历来被理论界、实践部门所重视,同时也关乎权利拥有者的根本利益。“有权利必有救济”是一种基本法治理念,各国诉讼法在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上均有救济方面的详细规定,如律师的参与等等。而我国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权力至上理念和立法行政化色彩,导致在权利的救济方面的规定为空白,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违法限制时无法进行有效的救济。

■ 相关内容
·什么是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其他指定居所、不得会见他人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监视居住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


·刑事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区域予以限制‌,‌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商‌该制度的设立目的是防止犯罪......


·监视居住的法律缺陷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

·拿着离婚协议可以办理房产过户吗?
      现实中,经常遇到房产登记在双方或者另一方名下,离婚签署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拿着离婚协议去办理过户却被要求另一方过来签字,或者干脆告诉你材料不符合条件,不能凭借离婚证、离婚协......

·对外国收养人的年龄有什么限制?
      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这是对收养人年龄的最低限制。因此,外国收养人在向中国收养中心递交收养申请时,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夫妻共同收养的,双方都应满30周岁。...

·打印遗嘱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打印遗嘱成为一种新的遗嘱形式,而不再被归类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

·金融类合同(一)
      目  录  1)总则                 8)技术训练  2)资本                 9)确立银行设施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10)......

·被告如何答辩?
      答辩即被告人针对原告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人或被......

·修改股东出资期限一般须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以多数决方式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确定的股东出资期限,受损股东可以诉请确认决议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或股东出资协议确定的股东出资期限系股东之间达成的合意。除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合理性、紧迫性事由需要修改出资期限的情形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出资期限的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

·工程合同对垫资约定不明,怎么追讨工程垫资?
      在实践中,当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工程垫资约定不明时,往往极易引发纠纷,如有无利息、何时还款、以什么方式还款等,都可能引发双方纠纷。这时,承包人要想追回工程欠款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江苏高院裁定受伤发生在公司食堂的中午用餐休息时间,其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医院的医疗风险管理
      1医疗护理业务工作方面。①促进院、科两级专业技术责任制度;②实施临床程序守则以减少不同单位临床做法上的差异;③实施急症分流制度;④制定药物使用安全手册,药物标签自动化,出版药物新知......


■ 法律问答
·被人打伤。导致大腿,胳膊,腰椎断裂。打人者判什么刑,该怎么san
·房产,我父母婚后和我爷爷该的房子再一起住房子名字是我爷爷的现在80多了说房子给我
·农村脱谷 人在机动车上掉下后让脱谷机压了
·亲弟兄之间就其父亲留下的老宅基地产生纠纷是否应该分家
·送给年轻律师的30条忠告
·劳动局判定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拖欠的工资,等15天后被申
·交通事故未处理完,车子卖能卖吗
·李律师,我是跟山东省泰安的老扳在江苏打工,现在我的左手食指肌
·工地工人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交通事我出租车司机 正常行驶撞到过路玩手机行人腿因为是晚先拉着伤者去医院检查拍片
·季节性用工,在停工期间不发任何工资及生活费,合法
·警官你们好,我是山西运城的,我儿子现在羁押在你们看守所,想给
·这个规定两项处罚措施能同时施行么?
·你好,我在干活时扭伤腰,现在老板不管不问了!我想问下
·请问家庭继承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您那里立案吗?是在龙鼎大道277
·我想举报制造冒牌翻新手机黑心工厂可以么
·延迟履行金,法院执行庭的人和我说没有延迟履行金一说
·骑改装的电瓶车撞啦我的车违法san
·家里50多岁的大叔,骑了路边一辆没有拔钥匙的电动车,现在人被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
·我是网上结识的陌生朋友,通过微信聊天说黄金价格会上涨可以通过买期权赚点零花钱,我告诉他自己一点不懂,
·故意伤人怎么判,什么时候判决
·土地纠纷,你好!律师,你好!律师,我家是以前的老房子,没有土地
·养老金问题,我今年35岁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