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专利申请可以撤回

申请专利,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后,在申请的专利权批准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撤回专利申请。     申请撤回专利申请,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声明,声明书应写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即可作出撤回专利申请决定,并予以公告。     如果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是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已经作好了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之后提出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可以作出撤回专利决定,但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仍要予以公布,对于申请人的撤回专利声明在以后的专利公告上予以公告。     顺便提一句,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后,提交的专利文件,专利申请人仍有修改权,但是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如果超出规定的范围,原专利申请应撤回重新申请专利。

■ 相关内容
·专利申请委托书的制作
      申请专利,专利权人可以委托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对附图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或者实......


·专利申请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提出了专利申请优先权,优先权分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和专利国内申请优先权两种。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


·申请专利的特别规定
      申请专利的特别规定是指专利申请涉及到新的生物材料,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并且对该生物材料的说明不足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其发明,申请人申请的专利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不......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都希望能够与用人单位合作愉快,可是现实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不愉快的劳动争议,面对它们,我们忧愁、郁闷,有时也不甘心,辛辛苦苦为用人单位付出......

·公务员借钱给别人能否要利息?
      没有公权力掺杂其中的纯民事行为不宜适用《纪律处分条例》,理由有二。其一,纪律、法律有各自调整的范围。《民法典》规定了民事违法行为的救济措施。如果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基本......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试用期
      在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又无其他证据证明有试用期的情况下,应当认定用人单位放弃了试用期,双方劳动关系中不存在试用期问题。这就要求用人单位通常必须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就要订立劳动合同,或至......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受理范围:经本院一审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行政和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已生效的涉外仲裁裁决、争议标......

·企业并购中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1企业并购中无形资产评估特点无形资产大多都是智力劳动成果,属于一种无形的特殊商品,生产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和虚幻性,其价值量不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和例外......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并不完全一致,司法实践中引发的争议一直很大,因而很有必要加以厘清。综合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的通行做法,可以确......

·汽车电机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  字第   号第  页   ┌──┬──┬──┬──┬─┬─┬─┬─┬─┬─......

·诬告陷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


■ 法律问答
·在吗,我是美容店老板,请的老师帮顾客做微整失败san
·赵律师,您好!请教:被不认识的人偷拍,且可能被发到网上(没有
·如果他参与动手打人会怎么判没动手又会怎么判啊?
·我老公是初婚、我是二婚、我之前有一子判给前夫了、我们可以再生两个孩子吗
·关于出租车保险问题,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没钱就不用还债吗?讨债,各位专业律师
·有没有和企业法人相关的赔偿法律
·你好离婚了在结婚了需要离婚证吗?不带可以吗?
·拖欠中行信用长城个月2600
·跟卖淫女处对象,被他们只认是我介绍的
·经济纠纷,我在去年有个客户欠我债务是2010年6月他给我打的欠条到现在请问是否过
·我兄弟在不知情的情况去接偷东西到人
·前几没交农合,现在想交,用补以前的钱吗
·合同,合同纠纷确权问题
·我们路与农场路对接头堵路不让出入,农场路属集体公共的,
·孩子在水上乐园磕掉了三颗牙
·首先祝法律工作者在新的一里工作愉快顺心,感谢您们公正客观的为民服务。大初一给您们
·我们该怎么办?,因房屋拆迁问题
·公告期满后法院会再电话通知被告吗?如果被告再拒绝出庭是否还是如期开庭吗
·签订商铺转让合同要注意什么?
·国家规定土地30变一次,30之后土地会变吗?
·我们是打工的,向你火灾的问题,一个老板叫我们去做事引起了火san
·问:我和男朋友分手,之前一起买了一辆货车,借我四万块钱说好规定时间还钱可是现在过
·我哥为了房子之事,被传呼被告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