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竞业限制如何补偿?

1、 竞业限制(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 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4、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5、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6、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 、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南京律师网www.njLawyer.cn] 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8、 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两年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国家科委 《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劳动部 《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一些地方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都是3年。但由于现在科技发展迅猛,知识、技术更新换代越来越快,一般商业秘密经过两年基本上已丧失了秘密性,因此 《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为2年。

■ 相关内容
·员工跳槽拉走客户需赔偿公司
      员工承认,曾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但这是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合同规定了自己应当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但公司并未对此予以经济补偿。作为一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条款,在......


·竞业禁止条款的运用
      企业在运用竞业禁止条款进行自我保护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有相应规定或协议的企业,一定要将条款尽量细化。在条款设置时要考虑全面,将所有可能性都考虑进去,落实到纸面上。......


·保密、竞业协议的设计
      通常保密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是对第三人合同义务条款。此条款主要针对新聘用员工。  企业在聘用新员工时应调查其在进入本企业前是否承担了对原企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问题一:什么是竞业禁止?回答: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劳动者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


·谁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是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已交付执行或执行完毕的案件,为了保证人民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使确有错误的裁判能够实事求是地得以纠正,我国法律对有权提起......

·房屋征收与模拟搬迁
      模拟搬迁与征收的有机结合:(一)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如旧改办、危改办等作为项目改造业主,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住户改造意愿由于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放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

·集体土地不得擅自出租
      由于租用集体土地相对比较经济,现实经济活动中租用集体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其通常的操作方式是由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此种做法是不当的。因为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只需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然后由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既不属于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非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举证不能的,人民......

·过失决水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租户疏忽引发火灾,房东也要担责
      房屋“一改多”改造后再出租,会导致租户居住拥挤、出入通道狭窄、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有责任的索赔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一般都分别与业主签定合同。因勘察、设计导致工程质量有缺陷而受到影响的当事人都与勘察人、设计人没有合同关系,他们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责任。没有合......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第一种: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二种:由于患者身体的特异和疾病的转归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这......


■ 法律问答
·房屋拆迁手续的办理,请问:房主是老公
·试用期员工因为违纪被开除是否得到补偿金
·微信购物被骗,请律师起诉
·我们公司与保安签订协议约定公司财物丢失、毁损由保安全部赔偿是否有效?
·本人因病于2019年5月底未到单位上班,同年11月份回单位申
·你好!我开蓝牌农用车,拉了8T化肥去车头,被版石中队在老收费
·你好,李律师,我老公是一名油罐车司机,他4月28号在茂名拉油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协议不成,怎么办
·我在南京桥北有套房屋今年八月委托南京xxx物业管理单位出租,
·段律师您好! 我是武警部队退役的老兵,在部队服役12年于2
·以死亡者日记叙述内容证明房产归属是否有效?如何鉴别真
·有个遗产案打两年了现代理律师提退出(违约)您能接棒吗?
·关于成年人修改名字困难的问题
·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怎么查户
·工伤不按法律法规理赔,
·你好,我想问下交通事故,私家车最长扣留多长时间,
·明知她人有家庭,还与之共同生活,并和那人一起出走算重婚吗
·取保候审已过,检察院说可以退保证金了,但是派出所一直拖着不给该怎么办?
·爸爸去世了,妈妈想把爸爸的房子改成我的名
·婚姻家庭,我现在已经结婚了有了两个月大的孩子因为我们的夫妻关系不和我不想在和他生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在哪里?怎么走? 堂哥被南京公安带到南京了
·我是在南京当兵,于2014年左右在别人那借的钱然后每个月
·我离婚过了,每个月要给抚养费,小孩在男那边,现在小孩说不要我
·我与商场保安发生争执,对方冲我脸上吐口水,然后我掐对方脖子,然后被两名保安按倒这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