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彩礼返还标准和比例

彩礼返还问题上,法院一般认为,首先,要对彩礼的性质进行区分,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婚等,骗取钱财后立即提出解除婚约的,彩礼应当全部返还;其次,从财务属性进行鉴别,对于金银首饰、交通工具、家电等耐耗的消费品考虑损耗后可以列为返还财产范围,而对于衣物、烟酒、化妆品、食物等易耗的消费品,对于已消耗的不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再次,要对财物的数额进行判断,在婚约中约定的大笔财物,若有证据证明已经完成交付的,应当考虑返还。而对于男女方之间带有赠与性质的见面礼、平时互赠的礼物数额较小的,可不考虑在返还的财产范围内。最后,还要对给付后彩礼的用途进行查明,已给付的彩礼是否用于购置男女方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有部分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共同生活中消耗。
在判断彩礼返还的比例问题上,最高院法官认为:首先要区分当事人是否同居生活;其次,判断双方当事人过错;再次,要衡量婚约财产数额大小;最后还要衡量双方家庭经济状况。考虑上述因素后,方能酌情考虑返还比例问题。

■ 相关内容
·婚姻中虚假债务的处理
      编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


·婚约财产应该如何返还?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标的物即通常所说的彩礼。它不仅包括婚约双方当事人在婚约期间或婚约之前互赠的财物,还应包括第三人(婚约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为之庆贺所赠与的财物。  ......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则应当维护第三人......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或两年内敲诈勒索次数达三次,在四个月......

·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本身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具有独创性,即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创作时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集成电路布图设......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998.12.10)第一条 为加强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来源:作者: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政策,为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合法权利,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确......

·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是否生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

·同华侨、港澳同胞结婚如何办理手续?
      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专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华侨、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自愿在国内或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到国内或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

·劳动合同终止之手续办理
          在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出具书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需要与别人交接工作,并将自己的工资与财务部结算清楚。在用人单位的协助下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
      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就不动产物权变动而言,这里的转让,指的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引......

·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社会保险费征缴属于行政部门职责范围,不属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起诉要求补缴,法院不予审理。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予缴纳......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被列为裁员对象?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员,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2、在本单位......


■ 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无财产纠纷
·jld;l jd kdjgkgk
·客户欠帐不还,公司要从我的工资里扣除,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的一个小手套加工厂,昨天下午会计
·您好我想咨询个案件
·名下有车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开什么证明吗
·无锡工艺美术大师起诉万达城“大茶壶”侵权,索赔200万
·面部毁容 8级伤残能赔多少?
·你好律师我在网上申请贷款签了合同,但是他们要我付50
·离婚房产处理
·甘肃的医保卡在新疆可以用
·你好,父母在房屋怎么过户给二个儿女
·辞职之后会不会对执业证有影响
·我是盐城市19年破获的助高案的受害者,我想知道还能把钱追回来
·湖南车在广州违法可以在湖南处理吗
·属于污蔑罪吗?该如何维权
·律师你好,我们是和对方打架了,对方一直骂人,然后对我们
·我需要赔偿多少?,我因在菜市场买菜骑助动车不小心碰到了一位老人
·请问能否认定工伤
·宝宝5个月,公司要求我自动辞职
·你好刘律师,我是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有关江苏百岸投资实业
·各位律师帮帮我呀,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居住在一工厂的出租平房内
·通话记录以及短信内容能作为证据吗?
·国家对企业和个人应交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有何规定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