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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出具工期顺延签证,承包如何证明工期顺延

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等形成的签认证明。其中非承包人原因停工造成工期拖延的工期签证是承包人证明工期顺延的重要依据。如果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出具工期顺延签证,承包人应举证证明其提出过延期申请,并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延期事由。承包人申请工期顺延并不一定采取索赔意向书、索赔报告等固定形式,根据工程惯例,其他书面文件,如会议纪要、洽商记录、签证单或者联系单、进度计划修订说明、现场施工日志等,只要其中包括对事件的描述且表明承包人主张权利(工期延长或者额外付款)的内容,亦可以证明承包人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提出过工期顺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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