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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 ·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
融资租赁合同的质量索赔 ·
融资租赁合同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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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处理有下列三种形式... ·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两种合同都是由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使用租赁物的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区别: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有自由选择权,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无权选择。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由成本、购买租赁物的费用、利息等组成,租金是出租人融资的对价、租赁合同的租金是租赁物的使用对价,一般在租赁期间届满时不能收回投资。三、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承租人承担,... ·
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一、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了租赁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终止的情形。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客观情况的改变,双方经协商约定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的情形。这种因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的合同,不影响出租人和供货... ·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一、自由选择供货人和租赁物。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需要和供货人的信誉、能力自由选定最佳供货人和最适用的租赁物,在现有的租赁物中挑选不到最理想的租赁物,可以要求供货人按要求制作。二、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享有对租赁物的独占使用权。承租人的独占使用权是来自于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完全履行其共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还体现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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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一、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了租赁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终止的情形。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客观情况的改变,双方经协商约定... ·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其所在权体现在出租人对出租物的处分和收益,如果承租人破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 ·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两种合同都是由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使用租赁物的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区别: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有自由选择权,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无权选择。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由成本、购买租赁物的费用、利息等组成,租金是出租人融资的对价、租赁合同的租金是租赁物的使用对价,一般在租赁... ·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法规定有以下四种解决方式:一、协商解决。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分歧采取平等主体之间,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客观事实的具体情况产生的处理结果。这种方式,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辩明是非、分清责任、实事求是的承担各自的责任。这种方法简单易行,解决问题快,... ·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 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发生违约,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并不自动解除,解除合同应由受害方作出选择,但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允许解除租赁合同。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协商同意解除,但不能损害供货人的利益。二、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三、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之一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合... ·
融资租赁合同的质量索赔 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物出现包装、品质、数量、规格、技术指标、技术性能、使用要求、附件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承租人不应向出租人索赔而是直接向供货人索赔。合同法规定,供货人与出租人签订供货协议后,供货人直接向承租人供货,货物的检验由承租人负责并向供货人出具收据,供货人凭承租人开立的收据向出租人要求支付货款。因... ·
融资租赁合同有多种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按其业务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一、直接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这种租赁形式是承租人与供货人商定设备规格、质量、价格等条件,承租人向供货人购买选定的设备,供货人将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处置出租物的融资租赁方式。二、回租。通常称为返租赁或售后租回,是承租人... ·
融资租赁合同的变更 在承租人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与供货人之间的供货协议,非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融资合同经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生效后,对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确定的数量、规格等,未征得供货人的同意,不得变更。合同法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涉及到第三人,任何一方变更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必将引起与... ·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 ·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南京融资租赁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3057670467(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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