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建筑房产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合理对价的认定

“合理的对价”,是指房屋价款与物之价值基本相当,排除不合理低价或无偿出让等情形。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有偿交易行为。《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一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理由在于:(1)更周全地保护真实权利人的利益。如果规定第三人可基于无偿行为而善意取得不动产物权,那么真实权利人只能针对第三人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作为一种普通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取得人破产的情形下并无优先受偿的效力。反过来说,如规定第三人不能通过无偿法律行为善意取得不动产,则即便在第三人破产的情形下,真实权利人仍可行使作为物权请求权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取回该物。(2)更符合民众对所有权静的安全与交易动的安全之间平衡的预期。一般而言,相对单纯以交易安全作为通过善意取得制度无偿取得他人财产的立法基础,将善意取得限制在有偿交易范畴内,更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民众也更容易接受。

2.如何认定“合理的对价”。《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第2项不仅要求第三人必须通过有偿法律行为取得不动产物权,而且要求该价格必须是“合理的”。一般而言,价格是对货币币值的描述,主要适用于一方以货币形式购买房屋的情形。而现实生活中,以物易房的情形并不鲜见。此时,再用所谓“价格”加以定义,则与现实情形不符。有鉴于此,我们在起草本条文时,借鉴了《民法典》上述规定,并以“对价”替换“价格”,以避免用语的模糊。

关于如何判断对价合理与否,学理上主要有两种不同见解:一是主观标准,强调以卖方主观认可的价格为准;二是客观标准,以社会一般观念作为判断依据。我们认为,要判断第三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时支付的对价是否合理,一般应以主观标准为准,只要合同双方已经完成转移登记,即应推定该对价为合理。除非夫妻另一方举证证明该对价与市场同类房屋差价悬殊或是法官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足以判断该对价确实明显有悖常情。特殊情形下,法院也可以将争议房屋交由房屋估价机构进行估价。考虑到市场交易的个体性差异和交易行情的多变性,只要评估价与合同约定对价不存在明显差异,则应认定对价属于合理范畴。对此,《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第18条也规定“合理的价格”,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

3.合理对价应已实际支付。在我国,善意取得制度除通过确定无权处分时动产或不动产物权的归属而具有维护交易安全的功能外,还具有调整不正当利益变动的功能。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兼具了不当得利制度的功能。否则,就不会在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中不仅规定必须是有偿的交易行为,而且还规定价格应当合理。由此可见,从《民法典》的立法本意来看,善意取得制度兼具了不当得利制度的功能。因此,我们认为,所谓对价是指实际支付的对价。

■ 相关内容
·证明婚内出轨的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


·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吗?
      1、生父或者生母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抚养费纠纷的案件:即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类案件父母双方是案件的当事人,只能由父母中的一方提起诉讼,而不应该以......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


·抢劫罪
      一、概念及其特征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n......

·网贷借款纠纷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因为网络借贷发生纠纷,需要准备好哪些证据材料呢?网络借贷由于是使用网络介质的,所以一般要固定的材料大多属于电子数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子数据也可以作为......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侵权人而言,行为方式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如有的行为人以作为方式、有的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侵权,但是只要两者存在共谋,基于共同故意最终发生了侵权,全体侵权人仍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货拉拉是不是运输合同的相对方?
      很多人通过货拉拉拉货、搬家,发生了损坏,想找货拉拉赔偿却被告知不是货运合同相对方,这是为什么呢?首先我们就要看双方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主要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是《网络货运合同》,根......

·合同订立时违约事实已经发生,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是就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实,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因此,关于违约责任此的条款,若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根据《民......

·建设项目审批
      一、项目定义:  本项目为全市建设系统与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集合,目前项目集中了16个部门、81个审批事项。二、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受理地址:广州路......

·土地使用仅出让、转让、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手续依次分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5个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和文件到土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在地籍调查阶段,地籍调查人员接到土......

·酒后犯罪能否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说明:一、醉酒的人犯罪也是犯罪;二、对醉酒犯罪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免除处罚;三、醉酒犯罪人与非醉......

·期货委托合同
      委托书    兹委托金马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


■ 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生育津贴有不满24周岁拿一半之说吗
·南京买房,一直不给两证,手续都全
·拖欠工资问题
·问:公务员春节值班发值班费违法反国家规定了吗
·存折挂失当天能取出来
·暖气费问题,你好;我家暖气费一直是自己交
·我们分居两年了
·要离婚,孩子刚好两岁,男方文化水平低素质差,脾气大,抽烟*博
·追讨债务,有借条,有分期还款日期,但借款人经营的企业在别人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父载一人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进在省道上的北边(中间有隔离带
·关于赔偿与补偿的区别,简单一点
·未婚成男女在宾馆开房同住一室,触犯法律吗?
·我有位朋友上x被拘留,然后被送回大同。请问怎么才能找到她在哪
·这样有效吗,您好,您好,我想问你一下。我父亲现在还在世。我
·离婚该对女方父母赔偿多少
·您好,我有个亲戚在看守所,现在已经判刑,被判四个月,在监狱服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我对象和别人碰车了,对方现在出院了,要起
·电动车把一老人碰到了,怎么办???
·已判刑,是否可以申请缓期执行
·跨省船运费债务
·我在家摆了酒,没领结婚证,现
·只是罚钱就是不关门,咋办?
·是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才能解除合同
·李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向你咨询一下! 问题是这样的,我在永

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国际贸易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海事海商再审申诉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