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建筑房产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劳务分包工程中的索赔程序
一、索赔证据的取得
要取得索赔证据,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的资料。索赔资料搜集工作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记录上,这是索赔的有力证据。一是要做好承包商所指定的各种日报表;二是异常工作情况记录要求做到时间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对每次发生的事件,均写出备忘录交给承包商现场工长签字。
二、索赔资料的整理
对搜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承包商向我方提出索赔时,我们要通过搜集到的有关资料,找出索赔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对其进行分析和驳斥,将承包商的索赔减到最低程度。同时我方也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向承包商进行反索赔。
三、索赔文件的编写
索赔文件的编写一般是按照索赔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及事件的最后解决过程进行编写的。在索赔文件编写时应注意:1.在论述索赔事件过程中造成损失时要明确指出文件所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2.在引用索赔事件中发生的各种事实条件时,要尽量做到详细、准确地把所有证据和盘托出,使对方对事件有详细了解;3.在论述索赔理由时,引用合同有关条款要做到准确并具有说服力,最好是原文引用,所引用的合同文本都应与索赔事件相对应。
■ 相关内容
·
未达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
虽然《建筑法》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相应资质;同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
·
劳务分包与分包、转包的区别与联系
劳务分包既不是转包,又不是分包。转包是将全部建设工程转由第三人施工建设,分包是将建设工程的某一部分施工项目有限制地交由第三人施工建设。劳务分包则是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转由第三人完......
·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初审
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工作要求领取表格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报送资料以下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1)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请表(2)......
·
合同无效,承包人请求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的,是否应予支持?
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及借用资质合同均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前述合同关于实际施工人向承包人或者出借资质的企业支付管理费的约定,应为无效。实践中,有的承包人、出借资质的......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n......
·
专利的分案申请
专利的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行使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将申请已获......
·
用工单位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的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
·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按揭贷款购房是现代商品房购买主要方,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付了首期购房款后,银行经过资信审查后以其种理由拒绝向买受人提供按揭贷的情况,这时房地产公......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是指票据的持票人(最后持票人或者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向票据主债务人(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或者其他付款义务人请求按照票据上记载......
·
讨债技巧—有的放矢催款兵法
人们在从事某一项事业之时,应瞄准一个明确的目标,有放矢,如此才能有所成就。在催款清欠工作中,应该确定债务目标,采用便捷、有效的方式(如公函、电话、电报催讨),从而避免目标不清、浪费精......
·
婚前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必须以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为条件,债权人对此事实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一方婚前举......
·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一、概念及其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
·
抵销须具备的一般要件
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抵销是通过冲抵债务,使双方的债权在同等数额内消灭,因此,抵销必以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对立的债权、负有......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有土地所有权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双方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其性质属于民事行为,由此引起......
■ 法律问答
·
电动车撞三轮车,电动车人受伤
·
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多少,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
·
房改房,拆迁房,与商品房有区别吗
·
你好,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宣布破产后,欠我的钱怎么要回,打电话不
·
风险投资占上市股份有何规定?
·
起诉离婚,因多种因素感情破裂要离婚
·
工商税务咨询,我是一家举债新办的特微企业
·
墙体裂纹,购买新房不道一年墙体很多处裂纹
·
非法集资案签的合同借款人还钱了公安有没有权利归到统一账号到法院判了之后统一分配
·
我想让你帮我打官司
·
丽江市看守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
周律师你好,我姓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离婚如果两个人协商不了,
·
我和好喝酒打起架来拉,起初俩个人在和酒:后来喝醉拉我打了他俩个耳光:他就打起我来
·
你好,我想问下我打算要孩子的抚育费,可法院说要对方的身份证复
·
发票,对方给错开票资料,对方给错开票资料,会因为1000多元税票
·
我的汽车被骗了,卖给南京车置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有南京车置宝
·
我们该怎么办、,我家有个案子
·
学校搬迁。协议还有两到期。请问怎么赔偿san
·
2014网上征兵报名了不想去体检可以吗
·
在荣乌高速上超过限速10,%以下违反了哪个条款怎么处理?
·
欠款纠纷,如果协商不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起诉本人及其所在的能独
·
我这边是租甲方的房子,合同上签的时间,但是房东没有按时交san
·
丈夫的汽车可以不可以加上妻子的名字
·
你好我想分户
知识产权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海事海商
再审申诉
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
.|.
短信咨询
.|.
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
首页
来访导航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