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建筑房产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首页
>>文章
(现汇)外贸合同书(二)
合同 公司____(以下简称卖方)与公司____(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独联体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作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到达站名称; --卖方名称; --买方名称; --货件号; --毛重; --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发票一式三份; --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包装单一式三份; --本合同副本; --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独联体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称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赔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它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 --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5%。 第十三条 其它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独联体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独联体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 买方:
■ 相关内容
·
(现汇)外贸合同书(二)
合同 公司____(以下简称卖方)与公司____(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
·
铝制品买卖合同
立合同人: 供方:______ 地址:____市____街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___ 需方:_______ 地......
·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二)
1.格式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
·
茶叶订购合同
茶合(1986)字第 号 甲方:茶厂、茶叶公司 乙方:__乡__村__组__ 根据国家现行的农副产品(茶叶)的收购政策、经双方商定,签订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
·
专家辅助人可以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庭审活动吗?
不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同样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1.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 序号:_____ ┏━━━━━━━━━━━━━━━━━━━━━━━━━━━━━━━━━━┓ ┃投保单位名称:_____联系人_____发工资日____......
·
医生兼职“走穴”的合法性
在2000年的时候,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曾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医生兼职。医生“走穴”可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推广医疗技术,同时也能提高医......
·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nbs......
·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行为......
·
民事诉讼败诉后再对同一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是否属于重复起诉
重复起诉,是当事人对同一被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后,再次提起诉讼。特点是原告和被诉行政行为均为同一个。对于一些案件究竟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还是通过行政诉讼途径......
·
一房二卖——卖房履行后合同
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
·
劳动者提交虚假材料请病假,用人单位能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
■ 法律问答
·
我是2018年你代理案子的被告单位,有事
·
支付宝转8523元转错人,对方不还钱
·
山前大道欠工人钱公司什么时间给工人钱
·
我是一个川籍农民工,于2018年6月2O日在工地上发生伤残事
·
罪名成立的话是怎么处置我的同事
·
他只要赔9万就行了。合理吗
·
人身到伤害是怎么赔偿的?
·
继承的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想咨询一下家暴离婚
·
你们这律师所哪位律事打离婚纠纷争议的……这方面是哪位律事
·
离婚的一些内容
·
在不离婚情况下怎么签订协议不扶养继女呢
·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是否能适用啊?
·
学校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
·
出车祸了 伤势也不是很严重就全身多处软组织搓擦伤,这该要多少赔偿合san
·
牧某有二儿一女,有拆迁房一套,因女儿生活困难,计划卖给女儿,
·
你好,请问借了朋友15万,有录音和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朋
·
我家路是二米!但他把砖头故意堆放在路边阻碍空间?他是否合理?
·
我想收养一个小孩可是不会写申请书
·
借钱人完失踪,有微信转帐合通话,能不能在本法院起讼。
·
执行款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到了法院帐户。在此过程中,法院一直都不
·
我在xx打工是四年前,工资至今没给我诸问能收回吗?
·
若A不同意C是不是就不能A要?
·
孕妇出手打人,把人打到昏迷,脑出血,该怎么解决
知识产权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海事海商
再审申诉
诉讼指南
电话咨询
.|.
短信咨询
.|.
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
首页
来访导航
电话咨询